內地溫州教友因接待地下主教開彌撒遭罰款,論者指有違中梵協議
- cls089
- 2021年4月28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據宗座外方傳教會營辦的教會媒體《亞洲新聞》4月27日報道,浙江溫州教友因將私人小堂提供給不被官方承認的溫州教區地下牧者邵祝敏主教主持彌撒使用被罰款。這位獲得了聖座承認的主教被中方視為「境外機構」委任教職的宗教人員。《亞洲新聞》貝納德(Bernardo Cervellera)神父撰文指,「這是黨為清除牧師和非官方團體所做的努力,有違中梵協議內容」。


以下是貝納德神父的文章:
================================
中國越來越多的非官方主教在事工中遇到障礙。 軟禁和非軟禁、孤立、生活困難和罰款使牧師與神父,或信徒的見面變的越來越不可能。
這一情況或破壞《中梵協定》,這份協定僅涉及新主教的任命,暫時未提及得到聖座承認,但未獲得黨承認的非官方主教。
相反,自臨時協議簽署並續簽以來,針對地下主教及其工作的行動越來越野蠻暴力,似乎是要清除他們,這違背了協定中規定的暫不處理原則。
最新事件發生在浙江省蒼南縣望里鎮。該地區位於溫州教區內,其主教邵祝敏(Pietro Shao Zhumin)得到了教宗承認,而不是黨。
浙江基督徒佔比超過10%,有些家庭在自己的私產上建了一座小教堂。3月16日,現年56歲的黃瑞勳先生將教堂提供給邵祝敏主教等20餘名信徒。為此,他被處罰款20萬人民幣(約合25510歐元)。
立案調查原因:黃瑞勳先生將小教堂提供給邵主教開展「違法宗教活動使用,併為他們提供中餐、休息室等」。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的立案提醒我們,"為違法宗教活動提供條件"違反了《宗教事務條例》。
事實上,新條例是在2018年2月簽署協定前幾個月開始生效,其中規定「合規」宗教活動只能在政府註冊過的地方進行。但是黃先生提供的小教堂屬私宅性質,並擁有一切常規許可被用作私人教堂。從這個角度來看,許多中國信徒自問:一起在家祈禱(正如在大流行期間那樣)是否也屬於應處罰款的「違法宗教活動」。
因此,該案件還暴露了另一項違法行為:「鑒於非法活動組織者系受境外機構委任教職,違背宗教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 這就是問題所在:邵祝敏主教受教宗(「境外機構」)任命,不符合中國教會「獨立自主自辦原則」,中共認為這些是開展工作的必要前提。 新的「宗教人員管理措施」將於5月1日生效。
這就要求每位主教或神父(或其他宗教信仰的人物)都必須遵守「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值觀,堅持我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宗教和睦與社會穩定」(第三條)。
邵主教是我們認識的最可愛、最溫柔的人之一。
他不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不是「恐怖主義」,而是作為基督徒的選擇,因為他認為他的職權始終取決於教宗領導的天主教職權。
在祝主教這件事上,令人感到好奇的是,他與教宗的關係被視為與「外國機構」的關係。
相反,在當局希望重新任命主教的情況下,他們歡迎教宗的「最後一句話」(正如方濟各本人所說),甚至這也(可能)是在《協定》中有所擬定的。 無論如何,在自己家中招待客人,"提供午餐,方便休息",卻還要遭到罰款。 這似乎違反了中國憲法,因為當中宣揚了每個公民享有宗教自由的權利。
如上所述,對非官方主教的持續施壓,似乎違背了協定的初衷,該協定希望保持現狀,直到聖座和中國政府再次面對這一問題時,再做定奪。 此外,有些主教遭到軟禁,如:賈治國主教;又如:郭希錦主教,他曾被切斷過水、電和煤氣;還有現在無法待在信徒家中的邵主教。
中梵臨時協定更面臨著一個嚴峻的挑戰。 在過去,官方和非官方的主教聚在一起,向地下教會的信徒提供了教堂使用。 但有了新規定之後,尤其是新措施實施后,這種招待方法變得危險和"非法":它在官方和地下教會團體之間造成了更大的分歧,使教宗方濟各所希望的和解,變得遙遙無期。
原文來源:地下主教因主持彌撒被罰款,有違中梵協議



留言